1、拆迁对残疾人有哪些打折
拆迁对残疾人有肯定的打折政策,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政府拟定了一系列针对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的打折手段,这类打折主要包含税收打折和规费减免两大方面,具体如下:
1.税收打折方面,残疾职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残疾职员的所得在提出申请并经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后,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
假如安置的“四残”职员占生产职员总数的比率达到或超越35%,则可暂免征收所得税;
比率超越10%但未达到35%的,则可减半征收所得税。
2、残疾人拆迁税收打折与规费减免
法律快车提醒,除去上述的税收打折,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还可以享受规费减免的打折。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维修业等规模较小的行业,其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可减半收取。
2.假如残疾人从事的经营活动规模较大,则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90%收取,个协会费适合收取。
3.对于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的经营活动,各有关机构在报请局里赞同后,可免收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4.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职员假如达到30%以上,可按福利企业对待,其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也可减半收取。
5.对于残疾人本人从事的图书、电子游戏、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行业,假如规模较小,管理费可免收;规模较大且残疾就业职员达到30%以上的,管理费则按核定标准的50%收取。